胡星铭:高考阅卷与期刊审稿

假设你和小明同时参加高考。小明认识阅卷老师,善于社交,跟阅卷老师关系很好。而你平常比较木讷,不善于社交,也不认识阅卷老师。假设阅卷老师可以看到每个考生的名字。他看到小明的试卷后,给每道主观题都打了95%的分数。假设你的答卷跟小明的卷差不多,但阅卷老师不认识你,就“客观”打分,给你每道主观题打了40%–60%之间的分数。结果小明考上了北大,你却没有考上本科。

大多数人都会同意,基于知道考生是谁的阅卷是不公平的。高考阅卷必须双重匿名:考生与阅卷老师互相不知道对方是谁。如果有一方知道另一方是谁,就会有伤公正。

公正的期刊审稿,应该跟公正的高考阅卷一样,必须匿名评审。

假设你和小明都是博士生,同时投稿给官方认定的某一流期刊。小明认识编辑(或审稿人),善于社交,跟编辑(或审稿人)关系很好。而你平常比较木讷,不善于社交,也不认识编辑(或审稿人)。假设编辑(或审稿人)知道某篇稿件的作者是小明。他看到小明的投稿后,觉得问题很多,达不到发表的要求,就把稿子返还给小明,让他修改后重新提交。小明修改并重新提交后,编辑(或审稿人)还是觉得小明的稿子不够完善,再次将稿子返还给小明,让他修改后重新提交。如此,小明前后修改了5次,然后编辑(或审稿人)终于满意,给小明发了录用通知。假设你的稿子跟小明第一次投的稿子质量差不多,但编辑(或审稿人)没有给你任何返修的机会,直接给你发了退稿通知。结果小明因为这篇发表找到了985大学的教职,你却因为发表不够而博士延期毕业。

我认为——也希望大多数人同意——编辑(或审稿人)这样做,是非常不公正的。如果审稿制度允许编辑(或审稿人)这样做,那么这个制度是非常不公正的。如果审稿制度不允许编辑(或审稿人)这样做,但编辑(或审稿人)却坚持这样做,并且没有受到任何处罚,那么这个制度形同虚设——我们的社会氛围是深度不公正的。

2019年8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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